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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点速看:农民工摔伤遇“索赔难” “法院+N”调解化纠纷
来源:百家号     时间:2023-02-24 20:42:35


(相关资料图)

“真的太感谢你们了!经过你们的调解,我终于拿到了工伤赔偿款。”2023年2月23日,来自云南的当事人安某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。

案情简介

2020年8月6日,原告安某与被告广西某植被混凝土公司签订《农民工劳动合同》,约定安某从事该公司某工程项目的喷砼工作。2020年10月8日,安某在工地作业时不慎滑落摔伤致十级残疾。广西某植被混凝土公司为安某垫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,双方因相关赔偿问题产生纠纷,安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。

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:原告安某施工中不小心从陡坡滑落下来造成十级残疾,被告某植被混凝土公司作为雇主,对工人应进行相关作业操作培训及安全教育,但该公司在从事工作中却疏于安全教育、防范与监管,对此存在过错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;安某在陡坡作业中不小心从楼梯滑落下来,自己未尽到安全谨慎义务,对于损害的发生,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。综合全案证据,一审法院确定安某自行承担20%责任,某植被混凝土公司承担80%责任。某植被混凝土公司对涉案工程在被告A保险公司购买有人身团体意外险,在被告B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险,安某在本次事故损失中均包含在两保险的赔付范围内,故两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范围内支付原告损失。

综上,判决被告A保险公司、B保险公司共同支付原告安某经济损失107837.2元;被告某植被混凝土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责任。

某植被混凝土公司不服一审判决,向来宾中院提起上诉。立案后,承办法官启动“法院+N”多元化解纠纷机制,联合市总工会、市人社局组织当事人进行“面对面”调解,向当事人讲解了认定工伤的程序、安某对应工伤等级的待遇等相关法律知识。最终,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握手言和,来宾中院为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,妥善化解了这起长达2年多的纠纷。

近年来,来宾中院与市总工会、市人社局联合创新打造“法院+工会+人社+N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率先在全区设立联动调处“一中心两工作室”,率先在全区成立“新业态劳动审判庭,组建以全区审判业务专家领衔的专业团队,推行调、立、审、执“一体化”办理模式,以审判专业化、解纷一体化助推权益保障实质化,为创新社会治理、推进平安来宾建设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。

拟稿:覃学敏、黄奕鑫

原标题:《农民工摔伤遇“索赔难” “法院+N”调解化纠纷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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